指定代表
类别:提出上诉
如果您决定就医疗保险(C 部分)或药物保险(D 部分)提出承保范围决定申请或对某个决定提出上诉,可以自行提交申请,也可以指定其他人担任“代表”来代您行事。”
根据州法律,可能已经有人被合法授权来担任您的代表。如果是这样,请向我们发送一份表格,注明可以代表您行事的人员。
如果没有’人代您行事,您可以选择一位朋友、亲戚、医生、其他提供商或其他人作为您的代表,并填写《代表委任表》。该表格必须由您以及您的授权代表签署。
填写表格,确保您和您的代表均签署该表格。请打印一份表格作为存档。如果您提出上诉,请将表格寄至您寄送(或已寄送)上诉申请的同一地址;如果您提出申诉,请将表格寄至您寄送申诉申请的同一地址;如果您申请初步判定或决定,请将表格寄至您寄送初步判定或决定申请的同一地址。
您可以通过点击以下链接来获取《代表委任表》: